绥棱林业局依申请果真制度
第一条 为包管小我私家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局政务果真制度,连系现实,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小我私家和组织有权向我局申请果真尚未在沾河林业局网站果真的政务信息;并在查阅依申请果真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实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果真的,原则上应该果真,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除外:
(一)小我私家隐私;
(二)商业神秘;
(三)国家神秘;
(四)应当果真的正在审议、讨论历程中的有关信息;
(五)执法、规则榨取果真的其它政务信息。
第四条 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向我局申请果真政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应就地纪录。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形,包括姓名或名称、住所、身份证实、联系方法等;
(二)请求果真的详细内容;
(三)申请人的署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
第五条 申请人的申请统一由局办公室受理。受理申请后应连忙出具受理凭证,并在2个事情日内送有关科室承办,有关科室在8个事情日内凭证申请内容举行审查,提出是否果真或部分果真的意见,办公室审核,分担局向导签发,主要的还必需经局主要向导签发;申请的内容已经果真的应当给予指引。
第六条 因信息资料处置惩罚等客观缘故原由及其它正当理由,不可在15个事情日内决议是否果真的,可将限期延伸至30个事情日。
决议果真的,承办科室应当制作果真决议书送达申请人。果真决议书应注明果真时间、果真场合、果真方法和应支付的用度,延伸果真限期的,应说明延伸的理由。决议不予果真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七条 申请果真的政务信息含有榨取或限制果真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置惩罚的,可果真部分应当向申请人果真。
上级划定应该向社会果真而未果真的事项,任何人申请果真的,应当自收到果真申请书之日起15个事情日内向社会果真。
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置惩罚决议时,应当自动果真行政处置惩罚的决议部分、决议程序、决议依据和理由、决议效果、救援途径和时限等信息,未自动果真而相对人要求果真的,应连忙向其果真。
第八条 依申请果真的资料在档案室的,由办公室凭果真决议书向申请人果真有关信息;并对果真的信息做好挂号纪录。
第九条 申请人可就本局的政务果真事情向林业局投诉,也可向局纪检组举报,还可通过行政复媾和行政诉讼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