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918博天堂系统行政执法职能及依据
2017年12月
一、森林资源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验条例》(2000年1月29日)
3、《黑龙江省森林治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分认真本辖档椭业事情。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政处分,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分依法委托的部分和林业局以上的森林工业治理部分执行。(2004年12月18日)
4、《黑龙江省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护谋划步伐》(试行)第四条:省森林工业主管部分主管本系统的森林资源管护谋划事情。(2000年12月18日)
资源科、营林处
二、野生动植物�;�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しā罚�1988年11月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な笛樘趵罚�1992年2月12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ぬ趵罚�1996年9月30日)
4、《黑龙江省野生动物�;ぬ趵返谒奶醯诙睿菏∩止ひ敌姓鞴懿糠质巧止ひ迪低骋吧镄姓鞴懿糠�,主管本系统陆生野生动物治理事情。(1996年8月31日)
资源科
三、湿地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黑龙江省湿地�;ぬ趵返谖逄酰菏∩止ひ底芫秩险�918博天堂施业区内的湿地�;な虑�。(2003年6月20日)
资源科
四、林木种子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分主管天下农作物和林木种子事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分划分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事情。
2、《黑龙江省林木种子治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主管部分认真本系统的林木种子事情。(1997年8月20日)
营林科
五、森林病虫害防治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1989年12月8日)
2、《森林病虫害展望预告治理步伐》(2002年7月18日)
3、《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验步伐》第三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主管部分主管本系统的森林病虫害防治事情(1997年11月1日)
营林科
六、森林植物检疫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3日)
2、《植物检疫条例实验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6月30日)
3、《黑龙江省森林植物检疫实验步伐》第三条第二款:省森林工业行政主管部分本系统的森林植物检疫事情。(1996年11月22日)
营林科
七、森林防火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1、《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
2、《黑龙江省实验森林防火条例步伐》第八条:森林工业、国营农场、铁路、煤炭等系统的主管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当建设森林防火组织,在外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森林防火事情。(1989年3月9日)
防火办
八、退耕还林治理
执律例则依据及详细条款:
《黑龙江省实验退耕还林条例步伐》第四条第三款:省森林工业总局、省农垦总局划分认真本系统的退耕还林事情。(200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