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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河林业局集中采购治理步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企业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集中采购行为,特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局采购办凭证使用单位的需要,为其购置商品或效劳的行为。
第三条 集中采购实验“果真、公正、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按妄想内项目和划定程序举行办理。
第二章 治理机构及职员
第四条 局设立采购办公室,采购办公室设在财务局,由专人治理采购内业和外业事情。
第五条 集中采购职员暂时组成,由战线向导认真,纪检、审计、使用单位等部分有关职员加入,并凭证事情需要,约请有履历手艺职员加入。
第三章 范 围
第六条 全局各单位凡一次性支出在一万元以上的质料、物资、装备、仪器等,由林业局统一采购;凡一次性支出在一万元以下(除天保仪器、装备外)及零星支出由使用单位自行购置,采购办办理内业手续。
第四章 程 序
第七条 建设下层采购申请制度,每年妄想需要采购的仪器、装备、备品及装备、物资等大宗质料,在上年四序度末提报林业局,经局长办公聚会决议, 集中由采购办统一采购;天保装备由林业局上报总局审批,由省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局采购办统一领取和发放。
第八条 各单位暂时性急需购置的大宗质料、物资,应当提前十五日向林业局提出申请,经局长办公会或局长批准后,由局采购办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爆发支出列入调解妄想。
第九条 增强采购预算治理,对各单位提报的基本建设质料,首先由工程科设计,妄想部分作出预算,采购办凭证妄想部分审定后的、预算内的质料举行采购;预算外项目,采购办不予受理。
第十条 使用单位提报采购妄想时,必需附带项目、规格型号、产地、手艺参数、参考价等内容的明细,价钱必需切合市场行情,悬殊较大的项目,采购办不予采购。
第五章 方 式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接纳果真招标、约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多种采购方法。
第十二条 集中采购时,必需选择三家(含三家)以上的供应商举行竞争性采购,对证量、价钱、售后效劳等方面有选择性地比照,包管采购的物资质量最好、价钱最低、售后效劳知足。
第十三条 采购的商品和物资必需手续齐全,质量及格,价钱合理。发票要列有明细,必需由经办人、验收人、使用单位向导验收签字,集中采购主管向导及相关职员审核签字后方可入帐。
第六章 条约签署
第十四条 集中采购的条约由采购办会同使用单位与供应商在一律、自愿的基础上签署。
第十五条 集中采购条约依法设立,签订双方应当周全推行条约约定,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换或扫除条约。
第七章 验 收
第十六条 集中采购使用统一的采购验收单,使用单位和部分对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目、质量和其它相关内容举行验收、挂号,并出具验收证实,明确采购责任。
第十七条 使用单位收到实物后按发票原始价值入帐,形成牢靠资产的,要推行牢靠资产有关审批手续;未形成牢靠资产的,要建装备品备查帐举行治理,避免造成资产、备品流失或小我私家占用。
第八章 采购与结算
第十八条 为了强化监视和治理,规范集中采购运行程序,增强集中采购的透明度,提防采购与结算历程中的误差,我局建设了定价与结算相互疏散、相互制约,纪检、审计部分派合加入的监视机制,从招标、定价到结算、验收全程监视,对采购价钱保存质疑时,结算职员有权拒绝付款。
第十九条 凭证中国人民银行现金治理有关划定,采购的货款除支付给小我私家以外的、结算起点(1,000元)以上的各项资金支出,通过银行转帐或汇款方法结算。
第二十条 在办理付款营业时,有关职员应当对采购的发票、结算凭证和验收手续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正当性,举行严酷审核。
第九章 采购与治理
第二十一条 局采购办对采购的物资、装备等建设治理台帐,并对装备、仪器等牢靠资产实验财务局、机械装备局双重治理。
第二十二条 采购办对所采购的仪器、装备、大宗物资、质料,要健全采购治理制度,一直刷新采购事情,节约林业局资金。
第十章 事情纪律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事情职员必需坚持原则,遵守事情纪律,严酷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采购的相关用度不得逾越林业局划定的各项标准,杜绝铺张铺张征象,降低采购本钱,不然爆发超标准支出,由责任人肩负。
第二十四条 加入采购的有关职员要严酷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供应商提供采购相关内容和参考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有关职员实验采购历程中,若是与承办的采购项目涉及自己及支属利益的,可能会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该事情职员应当回避。
第十一章 采购情形宣布
第二十六条 采购办公室应当按期向林业局提供集中采购的有关情形及相关数据。
第十二章 责 任
第二十七条 加入采购的事情职员有以下行为的,凭证国家有关执法和林业局相关划定严肃处置惩罚,情节严重、组成犯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一)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二) 与供应商恶意勾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 向供应商泄露采购相关资料,给林业局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 采购实验定价与结算相互疏散的制度,定价职员与结算职员相互制约,并肩负响应的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步伐由财务局认真诠释,自觉文之日起执行,局以前下发的种种步伐与本步伐抵触的按本步伐执行,本步伐有与国家有关执法和划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执法和划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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