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重申重大事项讨教报告制度和向导干部外出讨教报告制度的通知 |
| 2011-08-21 |
中共柴河林业局委员会 办 公 室 文 件
柴林办发[2011]6号 ———————————————— ——————————— ★————————————————— ——————————— 关于重申重大事项讨教报告制度和 向导干部外出讨教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下层党委、党组、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正事情纪律,增强干步队伍作风建设,接纳起劲有用的步伐,确保林业局党委、林业局对重大事项和突发事务的动态实时准确掌握,起劲有用应对,快速妥善处置惩罚,增进事情有序高效运转,凭证黑森党办【2011】21号文件要求,重申重大事项讨教报告制度和向导干部外出讨教报告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重大事项讨教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要遵照“事前讨教、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实时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讨教报告制度,规范治理程序,理顺事情关系,明确事情重点,强化监视治理,实现政令流通,确保林业局主要向导、分担向导实时准确掌握并妥善处置惩罚重大紧迫事项,加速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 (一)重大事项讨教报告的内容 1、主要活动和主要事情事项讨教报告 (1)上级向导、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向导到林业局检查指导、调研考察、慰问等活动; (2)林业局主要事情安排及上级主要聚会精神落实与完成情形; (3)上级主管部分的主要聚会、文件、决议、有关事情安排及落实和完成情形; (4)重点事情的希望情形及主要统计数据; (5)半年和年度事情目的、事情妄想安排及完成情形。 2、突发事务报告 (1)不法活动及违反《信访条例》划定的越级上访、整体上访、群体性生事事务及紧迫治安突发事务; (2)重大突发事务、事故、灾情、疫情等以及其他主要紧迫情形; (3)刑事案件、经济犯法案件等。 3、其他报告事项 (1)各单位、部分一样平常治理、效劳等事情中发明的主要问题及苗头; (2)上级向导、上级机关交办的重大事项,以及上级向导和林业局向导交办督做事情使命完成情形; (3)体制、机制、制度立异及重大刷新事宜; (4)其他按划定需要报告的主要情形和重大问题。 (二)报告的时间和方法 1、重大事项和突发公共事务爆发地所属的单位、部分为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 2、爆发主要事务各单位、各部分主要认真人必需连忙上报林业局分担向导,须要时要实时报告林业局主要向导,以便实时有用处置惩罚和应对,最大限度地镌汰损失。 3、爆发重大突发公共事务要连忙以口头、电话等方法向分担向导、主要向导报告,同时将书面报告报办公室,最迟不得凌驾半小时,较大突发公共事务的报告时限不得凌驾1小时。 4、重大事项和突发事务报告要求实时、准确、周全,涉密信息的报送要遵守相关划定,特殊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务处置惩罚历程中,责任单位、部分和现场指挥认真人要对信息举行网络、汇总,实时续报事务的希望和处置惩罚情形。 5、凡由各部分主理或承办,且有上级向导加入的主要聚会和活动,要提前一周划分向办公室及分担局向导书面报告。 (三)责任追究 严酷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有意瞒报的,要作为事务视察处置惩罚的一项主要内容,依据有关执律例则和划定追究相关职员的责任。重大事项报告情形,由局长办公室认真汇总督办。 二、向导干部外出讨教和报告的划定 (一)严酷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全局向导干部外出要严酷执行柴林办(2010)109号《柴河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增强向导干部外出治理事情的通知》和柴林发(2011)5号《关于进一步严正纪律,转变作风,鼎力大举重视勤俭节约,令行榨取的通知》有关划定,必需推行程序,事先讨教批准,事后销假。 (二)向导干部外出讨教,一样平常应提前3天以上,紧迫情形暂时外出的要实时讨教。 (三)局向导、机关部分认真人和下层单位党政一把手离岗外出除严酷推行请销假制度外,必需同时向办公室书面报告外出时间、所在以及外出时代代其主持事情的认真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法,并坚持自己联系电话流通,以便于事情联系。 (四)因公出差职员,要一人多效劳,提高公出效率,不得无故提前或延伸公出时间,特殊情形需要提前或延期的必需按程序逐级讨教。 (五)对未经批准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按程序效劳,违反向导干部外出治理及请销假制度有关划定的,严酷按局有关划定给予纪律处分,并予以响应经济处分。 二○逐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治理 制度建设 通知 抄 送:机关各科部室,局党政向导 中共柴河林业局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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