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重点国有林治理局辖区内
大型游乐设施谋划清静监视治理步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柴河重点国有林治理局林业辖区内大型游乐设施的谋划清静监视治理,避免和镌汰清静事故的爆发,切实包管游客的康健、生命清静,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装备清静法》、《特种装备清静监察条例》等有关执法、规则,团结本局现实,制订本治理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适用于柴河重点国有林治理局林业行政区域内的大型游乐设施谋划清静监视治理。
本步伐所称的大型游乐设施,是指以谋划为目的、承载旅客游乐的设施,其规模划定为设计最大运行线速率大于或者即是每秒2米,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高于或者即是2米的载人大型游乐设施。
第三条 主体责任。以大型游乐设施开展谋划性运动的单位主体(以下统称谋划使用单位),应当凭证执法、规则、规章以及清静手艺规范、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从事谋划运动,并对谋划清静肩负责任。
第四条 柴河重点国有林治理局质量手艺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