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社会包管档案保管
权力泉源及 实验依据
权力泉源
实验依据
详细内容
省人大规则
《黑龙江省国有重点林区条例》(2012年6月14日通过)
第五条 第三款国有重点林区的林业局行使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权,认真所管区域的行政治理事情。
省政府规范性文件
《社会包管营业档案治理划定》(人力资源社会包管部第3下令)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包管行政部分认真社会包管营业档案治理事情的组织向导。社会包管经办机构认真社会包管营业档案的治理事情,并接受档案行政治理部分的营业指导。社会包管营业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包管经办机构集中生涯。
法定行使主体名称
绥阳重点国有林治理局
法定行使主体性子
机关
现实验使主体名称
现实验使主体性子
承办机构
绥阳林业地区社会包管局
承办责任人
王铁金
承办责任人职务
科长
咨询电话
0453-3787907
监视电话
0453-372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