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营林局种子站
开展林木种子行政执法事情的通知
各下层单位:
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要求,为强化落实执法付与的职能和义务,明确林木种子行政治理及市场羁系职能,严肃攻击种苗生产谋划中的违法行为,确保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谋划秩序和生态建设用种清静及需求,鹤北林业局决议委托鹤北林业局营林局种子站肩负由鹤北林业局依法行使的林木种子行政执法相关事情。详细职能如下:
一、监视实验国家有关林木种子监视治理的执法、规则、规章和相关政策,制订事情妄想并组织实验。
二、认真制订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执法、执法监视及市场和质量治理事情的规则、制度和执法职员的治理规范。
三、 认真维护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生产谋划者、使用者的正当权益,包括《林木种子生产谋划允许证》发放等行政允许及其监视治理等。
四、认真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质量监视、磨练检测事情,认真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质量监视治理。
五、认真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执法步队建设,执法职员、林木种子质量磨练职员、种子加工贮藏治理职员的培训。
六、认真鹤北林业局母树林生产谋划治理(如母树林承包)、采种林通告等。
七、认真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加工、贮藏、包装、标签等质量清静监视治理事情。
八、认真鹤北林业局林木良种化建设,组织开展林木种苗科学手艺研究、试验、引种和推广应用事情。
九、认真鹤产林业局种质资源普查和种质资源网络、生涯及合理开发使用等事情。
十、认真鹤北林业局林木种子运输证实的核发。
十一、认真承办林木种苗事情总结和总局及治理局营业部分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