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近一年的协商,鹤北重点国有林治理局与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终于告竣一致意见,于2017年11月29日签署了《林地资源移交协议书》,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刘鹏飞委托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司理张涛在《林地资源移交协议书》签字,鹤北重点国有林治理局局长、法定代表人冯德刚在《林地资源移交协议书》签字。
在《林地资源移交协议书》中,鹤北重点国有林治理局与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注明晰林地资源移交基准日、林地资源移交规模、甲乙双方约定、过渡期、纠纷解决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