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划定、总局党委九条划定,提高行政机关事情效能,凭证上级的相关划定,团结事情现实,特作如下划定:
一、认真落实聚会审批制度。召开的种种聚会要严酷按程序报批,未列入聚会妄想、未推行审批程序的聚会,一律不得召开。
二、坚决控制聚会数目。局党委、重点国有林治理局已经发文安排的事情,原则上不再召开聚会举行安排,全局性聚会原则上每季度不凌驾2次。各部分、各单位召开的研究安排全局性问题的事情聚会,原则上每年不凌驾2次。无详细使命的聚会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或套开的聚会一律合并召开或套开;总局召开的电视电话聚会,原则上在局分会场对贯彻聚会精神做出安排,不再另行开会。
三、严酷控制参会规模。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参会职员为局党政班子向导,列席聚会职员凭证聚会议题确定。局党委会参会职员为局党委书记、局长、党委副书记、局常务副局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区工会主席及其他党委委员,牢靠列席聚会职员为局党委办公室主任,在研究讨论行政重大事情时,局分担副局长可列席聚会,其他列席职员凭证聚会议题确定。局长办公会参会职员为局长、副局长、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行政办公室主任,牢靠列席职员为副总工程师,其他列席职员凭证聚会议题确定。种种聚会参会职员必需凭证相关划定确定,一样平常不得随意扩大参会规模。
四、严酷控制聚会规模。部分和很是设性议事机构(向导小组等)不以局党委、重点国有林治理局的名义召开事情性聚会;局党委、重点国有林治理局召开的专业性聚会,原则上只安排分担向导出席;部分召开的专业性聚会,局级向导一样平常不出席;要求下层单位党政主要向导加入的聚会,需报局党委、重点国有林治理局主要向导批准。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不得为部分代发聚会通知。
五、鼎力大举压缩聚会时间。要开短会、讲短话、讲真话,力戒空话、套话,局党委、重点国有林治理局召开的大会,原则上统一内容只安排一位向导同志讲话,聚会时间原则上不凌驾90分钟。部分召开的全县性聚会,会期一样平常不凌驾半天,参会职员一样平常不凌驾100人,一样平常不得要求下层单位党政主要认真同志加入。